2025年韶關新豐縣人民政府豐城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執(zhí)法輔助人員公告

2025-06-24 16:30:02閱讀()新豐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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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執(zhí)法輔助人員?,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考試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不限戶籍,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年齡18至35周歲(即1990年5月30日至2007年5月30日期間出生)。需要在基層一線執(zhí)法和節(jié)假日值班,建議男性。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在讀的學生、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人數(shù)

具體崗位、人數(shù)詳見附件1。

四、薪酬待遇

參照我縣社會購買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執(zhí)行工資待遇。

五、報名

(一)報名形式: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工作日期間8:30-12:00,14:30-17:30),報名截止時間至7月4日17時30分。

(三)報名地點:新豐縣人民政府豐城街道辦事處6樓602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751-6921067,聯(lián)系人:溫小梨。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考人員應根據公告安排,注意接聽電話、通知,并及時關注新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招聘信息,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參加招聘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填寫好《新豐縣人民政府豐城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執(zhí)法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詳見附表2,請自行下載,用A4紙正反雙面打印)。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5張(其中1張粘在上交的報名表上,另4張背面寫上名字并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

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

(六)資格條件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現(xiàn)場資格條件初審,經工作人員初審合格確認后,報考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結束后,對報名者再次進行資格條件復查,復查結果符合報考條件者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線下筆試和線下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

3.統(tǒng)一集中閉卷考試(在筆試開考后30分鐘仍未到達筆試考室或中途擅自離開的,視為放棄考試)。

4.應聘人員憑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遺失的需提供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新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統(tǒng)一公布,應聘人員自行登錄新豐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聘人數(shù)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并列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合格者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實際入圍人數(shù)確定人選。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于新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統(tǒng)一公布。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請留意新豐縣人民政府網站的面試公告。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按100分計算,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3.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三)綜合成績

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考試的,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綜合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綜合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新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數(shù);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體檢名單。體檢按事業(yè)單位體檢標準執(zhí)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組織進行政審。政審中,將進一步核實考生身份及報考資格條件,考核對象有無違法違紀等現(xiàn)象。

(三)公示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八、遞補

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放棄體檢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三)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四)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五)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辦法有關體檢、考察、公示規(guī)定辦理,遞補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25年12月31日。

九、人員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辦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現(xiàn)象發(fā)生,如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一經發(fā)現(xiàn),從嚴查處,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本公告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街道辦事處研究決定。

新豐縣人民政府豐城街道辦事處

2025年6月23日

附件:

附件1:新豐縣人民政府豐城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執(zhí)法輔助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新豐縣人民政府豐城街道辦事處公開招聘執(zhí)法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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